在編寫簡歷時,有些求職者可能會遇到公司倒閉或者被注銷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需要在簡歷中提及以前公司已被注銷,這是一個需要仔細考慮的問題。
在某些情況下,注明以前公司已注銷可能有助于提高簡歷的可信度。例如,如果公司注銷的原因與求職者的能力和素質(zhì)無關(guān),或者如果面試官對公司的信譽度有所疑問,那么注明注銷信息可以幫助澄清問題。并不是所有情況都必須提及公司注銷,如果注銷原因與求職者的工作經(jīng)驗穩(wěn)定性有關(guān),或者會給求職者帶來負面影響,那么就不建議在簡歷中提及。
如果決定在簡歷中提及以前公司已注銷,應(yīng)在工作經(jīng)歷部分的公司名稱后面注明“已注銷”或“倒閉”,同時簡要說明公司注銷的原因。
是否需要在簡歷中提及以前公司注銷的情況取決于具體情況。如果注銷對公司和個人信譽沒有負面影響,并且有助于解釋工作經(jīng)驗的中斷,那么可以考慮提及。否則,最好保持簡潔明了的簡歷,避免不必要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