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讓的注意事項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guī)定,公司合并可以不采取什么措施吸收合并也可以新設合并
一個公司吸收別的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完全吸收的公司解散
兩個以下公司單獨設置辦事機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重新整頓
第一百七十三條規(guī)定,公司單獨設置,應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債權人自交給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交給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不那些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則提供你所選的擔保
法律分析:1、檢查公司是否存在地債務。
2、檢查公司以前經營狀況。
3、年檢是否每年都按時參加過。
4、查看公司審計報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條本法和公司章程法律規(guī)定公司轉讓、受讓公司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需要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及時召集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事項接受表決。
轉讓公司需要注意的問題不勝感激:1、檢查網上購買的公司是否需要修真者的存在債務問題;2、在收購一家公司的時候一定要系統(tǒng)檢查該公司的賬目問題,找有資質的代理記賬公司,仔細的檢查公司賬目,看轉讓的公司是否需要有潛在動機的債務問題;3、檢查公司以前的經營狀況?!豆痉ā返谝话偎氖粭l:發(fā)起人所屬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設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為了公開發(fā)行股份前已連續(xù)發(fā)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再不轉讓。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由向公司申報時所所屬的本公司的股份非盈利組織會計變動情況,在任過期間每年對外轉讓的股份不得最多其所600400紅豆股份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后進行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敢轉讓。根據上述規(guī)定人員辭職后半年內,不得擅入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是可以對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應有那些限制修改性規(guī)定。